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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

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是瑞士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在其发生认识论、运算逻辑和儿童心理学体系中提出的关于儿童认知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的理论。

(1)感知运动阶段(出生-2岁)。特点是:儿童只是依靠感知动作适应外部世界,构筑动作格式。本阶段儿童在认知上的主要成就是:主体和客体分化和因果联系的形成。

(2)前运算阶段(2-7岁)。这一阶段的儿童开始从具体动作中摆脱出来,可以凭借象征性格式而在头脑里进行表象性思维。

(3)具体运算阶段(7、8-11、12岁)。这一阶段的儿童认知和思想有两个特点,一是思维开始具有较大的变易性,出现了可逆性(“运算”概念在皮亚杰理论中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可逆的动作),能解决守恒问题,能凭借具体事物或形象进行分类和理解逻辑关系;另一是能对具体事物进行群集运算,包括组合性、逆向性、结合性、同一性、重复性或多余性等运算。但由于这一阶段的运算仍脱离不了具体事物或形象的支持,所以,其运算还是零散的、孤立的,难以组成完整的系统。

(4)形式运算阶段。亦称命题运算阶段。本阶段的最大特点在于:儿童思维已能摆脱具体事物的束缚,不受具体事物的内容的局限,能把形式与内容分开,进行抽象的逻辑思维,即能运用符号进行命题演算,能根据假设进行逻辑推理。在这一阶段里,尽管儿童少年并未意识到某些形式运算结构的存在,但能运用这些结构去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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