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章第五十一条
2020-11-18
来源:普法知识网 作者:蒋磊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在法律文书中载明。
此条来源: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章 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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